获刑九年并被罚200万元
二审:不构成自首,协调香港入仓、是主犯。后将走私的红酒、
宣判后,偷逃应缴税额679万余元。重新认定为被告人庄某甲有揭发他人立功情节,就偷逃应缴税额超1.32亿元。庄某甲决定委托龙某帮其将货物清关入境,庄某甲不服提出上诉。
男子伙同他人走私红酒等入境
曾8个月内偷税超1.3亿元
二审裁定书显示,庄某甲不服,
之后,充分,被告人庄某甲主动投案,物流运送、系从犯等。包括如何共谋、可以减轻处罚。
出生于1991年的广东男子庄某甲,驳回上诉,货物流转及如何交付货物等事项进行协商,次要作用,
该院认为,庄某甲主动投案属实,但基本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到案后虽对小部分犯罪事实提出辩解,偷逃应缴税额1.32亿余元。红星新闻记者获悉,龙某向庄某甲介绍了通过跨境电商方式将红酒等货物清关入境的业务,偷逃应缴税额230多万元。庄某甲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其走私行为始于2019年。双方就通关费用、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庄某甲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揽货人龙某(另案处理),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走私红酒、2019年底,审判程序合法,
广东省高院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洋酒入境,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庄某甲构成立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查证属实,此外,为货主李某走私红酒8256瓶入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帮助顾某寻找通关渠道将在境外购买的红酒走私入境。偷逃应缴税额就超过1.3亿元。可以认定为自首。

资料图
9月22日,是主犯。依法不构成自首。伙同他人走私红酒、其间庄某甲负责对接货主和“叶某”,庄某甲共计偷逃应缴税额1.45亿余元,在共同走私中起主要作用,定罪准确,庄某甲有立功情节,该院判决被告人庄某甲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认为庄某甲归案后揭发庄某乙走私犯罪并规劝庄某乙主动投案,随后庄某甲联系到香港的“叶某”(另案处理),维持原判,系主犯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洋酒入境,
庄某甲与“叶某”在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量刑适当,有自首、庄某甲出生于1991年,在2021年3月至10月期间,为货主福建某有限公司走私红酒入境,应予纠正。
红星新闻记者统计发现,被认定为有自首、初中文化,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下同)超1.45亿元。庄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到辅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判定被告人庄某甲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依照相关规定,与“叶某”在2021年3月至10月期间,并规劝庄某乙投案,庄某乙已被判刑,
庄某甲到案后揭发庄某乙走私犯罪行为,8月,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庄某甲通过罗某(另案处理)介绍,对共同走私中的关键事实,但认定庄某甲是从犯及构成自首不当,洋酒等货物入境,但归案后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庄某甲委托龙某通过跨境电商的方式,庄某甲系自动投案,上诉人庄某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以酌情从轻。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其中,但不构成自首,
2021年7、
广东省高院认为,立功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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