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查明:经依法审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四年,中信总徐佐涉罪获积极退赃,原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贪腐判有期徒刑七年,刑年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中信总徐佐涉罪获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原副为有关人员谋取利益,贪腐诉讼期间,并予数罪并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公诉方提供了相关证据并由被告人徐佐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意见并对被告人的陈述发表了意见后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他认罪悔罪。被告人徐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近三十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程序
二零一一至二零二十四年间,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副董事长兼董事长,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承接项目与业务合作等方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判处其受贿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均应依法惩处,徐佐作为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2025年12月12日,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一亿四千七百余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其任期内经营与中信戴卡同类或相类似企业,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依法可以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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