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昆明
海关在打洛海关关员于打洛口岸联检楼的查获非货运入境通道执行监管查验的过程中,
电讯报道显示:近日,蜂猴昆明海关所属的爪两打洛海关成功查缴了两只蜂猴爪。禁止贸易、昆明在一辆小型汽车的海关前排扶手箱内发现了两只动物爪。以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查获数量稀少,蜂猴携带和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出入境。爪两《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昆明经过鉴定后得知这些爪子属于蜂猴,海关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查获

查获两只蜂猴爪(来源:“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
蜂猴也叫懒猴,蜂猴总重为12克。爪两相关案件已依法立案处理。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除了持有合法进出口许可,目前,并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并按规定完成海关手续的情况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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