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发言人强调,香港
保安局局长已经依当日授权,特区《国家安全条例》第60(1)条发布禁令,禁止并且任何参与、港民限制香港特别行政区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的盟运活动,协助或宣称自己是港议上述组织的成员的人士将触犯《国家安全条例》第62至65条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已下令禁止香港“议会”与“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的香港运作,并且这种行动和活动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特区损失。并登载宪报,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极其严重且必须被严厉制裁的罪行,并敦促大众切莫做出这样的违法行为,
发言者表示,警方会坚持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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