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长已经依当日授权,禁止在此两个组织已经被确定为被禁的港民组织,
发言者表示,盟运协助或宣称自己是港议上述组织的成员的人士将触犯《国家安全条例》第62至65条的规定。警方会坚持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香港并且这种行动和活动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特区损失。如违反者将会受到罚款及最高14年监禁。禁止并登载宪报,港民更不能与受禁组织有任何关联,盟运保持与之划清界限。港议并敦促大众切莫做出这样的香港违法行为,限制香港特别行政区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的特区活动,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已下令禁止香港“议会”与“香港民主建国联盟”的运作,包括:在被禁组织中担任干事或成员;从事该组织的活动;煽动他人加入受禁组织等,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极其严重且必须被严厉制裁的罪行,
保安局发言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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